【新冠肺炎】法庭急刹取消恢復運作 明起兩周只處理緊急案件登記處關閉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3/22 14:28

最後更新: 2020/03/22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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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司法機構於上周五(20日)宣布,法院將於明天(23日)陸續恢復運作,高等法院、區域法院及7個裁判法院等,均已安排明天局部恢復運作。惟政府昨(21日)宣布恢復公務員在家辦公安排,政府部門只提供有限度服務。司法機關今(22日)亦宣布,明(23日)起兩周繼續維持有限度運作,法院只處理緊急案件,所有登記處關閉。

司法機構原定明天起局部恢復法院運作,根據司法機構網頁資料,明天高等法院、區域法院、家事法庭、土地審裁裁處、勞資審裁處、小額錢債審裁處及7個裁判法院均已安排明早處理案件。司法機構今宣布,取消法院恢復運作安排,只維持有限度服務,包括高等法院亦只會處理緊急案件,法庭仍可能繼續以書面方式處理案件。

原訂由3月24日(星期二)至4月5日(星期日)的法庭聆訊將一般延期,除非主審法官或司法人員指示該些程序為緊急和必要。如聆訊在此段期間如期進行,相關聆訊的訴訟各方將會收到通知。

下周起裁判法院則維持於周一、三及五及六作有限度運作,所有法院登記處則關閉,有關安排明天起維持兩周。有律師樓職員表示,法庭維持有限度運作期間,未能到登記處存檔,上兩周登記處恢復服務後,幸好已處理部分積存文件,現時還原基本步,文件再度累積,問題始終解決不了。

司法機構提醒訴訟各方、法律代表和法庭使用者,如須接受政府規定的檢疫或醫學監察,切勿前往法院大樓出席法庭程序或到法院的登記處和辦事處處理事務。法庭使用者如須接受政府規定的任何檢疫或醫學監察,應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早向法庭申請缺席許可或通知法庭缺席的原因。

裁判法院下周起安排詳情如下︰
 
3月23日(星期一:屯門裁判法院會辦公
3月24日(星期二):沒有裁判法院辦公
3月25日(星期三):西九龍裁判法院會辦公
3月26日(星期四):沒有裁判法院辦公
3月27日(星期五)    :觀塘裁判法院會辦公
3月28日(星期六)    :採用常設的星期六聆訊安排,即東區裁判法院、九龍城裁判法院和沙田裁判法院會辦公

3月29日(星期日)    :沒有裁判法院辦公
3月30日(星期一)    :粉嶺裁判法院會辦公
3月31日(星期二)    :沒有裁判法院辦公
4月1日(星期三):東區裁判法院會辦公
4月2日(星期四):沒有裁判法院辦公
4月3日(星期五):屯門裁判法院會辦公
4月4日(星期六):採用常設的假日聆訊安排,即沙田裁判法院會辦公

4月5日(星期日):沒有裁判法院辦公

記者:林育慧